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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房东不给维修电器88租赁物坏了出租人

2024年05月28日 蜜蜂资讯

民法典重要条款学习之--【出租人的维修义务】

一、案例

2021年1月1日,张三与李四签订一份租赁合同,约定张三租赁李四的一套房屋,租期是两年,租金是2000块钱一个月,出租标的包含全屋家电。2021年8月8日,一阵电闪雷鸣,李四出租屋里的电脑被雷劈坏了。为此张三多次要求李四进行维修,但是李四认为被雷劈了不是自己的原因,李四把电视交给张三的时候是好好的,张三归还电视的时候也要好好的。如果张三想用电视就自己修,费用自己出。请问李四的说法有没有道理?张三要不要自己修电视?维修费该由谁来出?为什么?

(案例来源于自编)

二、问题提出

出租人对租赁物是否有维修义务?在什么情况下具有维修义务?为什么?

三、民法典规定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四、律师分析意见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具有保持出租物符合租赁目的的适租义务。也就是说,承租人在正常使用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非因承租人人为原因造成损害,由出租人进行维修,以确保承租人能正常使用租赁物,这个就是出租人的适租义务。

2、如果出租人拒绝维修租赁物的,承租人也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如果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当然,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就出租期间出租物的维修有特别约定的话,按照双方约定处理。

五、律师建议

本案中,张三与李四在租赁合同中并未就出租期间出租物的维修有特别的约定,根据民法典的约定,出租人有保持租赁物符合租赁用途的适租义务,而本案中租赁物的损坏又是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所以本案被雷劈的彩电应当由出租人李四进行维修,如果李四拒绝维修的话,张三可以自行请人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由出租人即李四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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